
记得小时候去到美国度假,总听着大人们说
『美国是小孩的天堂,中年人的战场,老年人的坟场』,
由于当时到处至乐园名胜游玩,以为所指为美国是个拥有丰富孩童游玩资源的国度。
(中年人的战场,自不待言,毕竟那里聚集了全球的菁英,职场竞争程度可以想像;
而老年人的坟场,则颇有揶揄美国健康保险昂贵且匮乏的情况…)
随着成长歷程的体悟,才逐渐了解到箇中所说的『小孩天堂』,
应是在儿童人权与福利保障的面向,拥有着完善且妥适的制度,
尤其是在面对父母离异的情况,法律在进行各种赡养费与监护权的评断时,
优先所着眼的点,绝对都是孩子。
无论父母对于个人未来如何擘划,
让孩子能够在最舒适、最熟悉的环境下成长,终究是唯一的理路。
本片所演绎的故事,即是完整还塬美国夫妻在面临离婚调解官司的情境下,
彼此之间、与孩子之间、以及对外和法律的交涉之间,
有着甚么样细腻且耐人寻味的情节。剪不断、理还乱,这就是家务事吧!
让自己觉得挺有趣的是,依循美国离婚协议对于孩子的安排,
将父母探视时间、赡养费的比例、以及住所选择等安排,规定得鉅细靡遗,
某种程度上符合着理性的经济逻辑,总是得白纸黑字写下来的规定才算数。
然而,这真的是孩子心中最想要的安排吗?
试想,倘若某天孩子忽然心血来潮的想着与妈妈共度温馨假日,
但可惜的是,当天的监护权在爸爸身上,
未有爸爸的首肯,根本不可能如愿,显露出这乍看理性制度下的感性阙漏。
若问懵懂的孩子『你想跟爸爸还是妈妈一起生活』,相信多数其不二的回答,
都会是『为什么不能跟两个在一起?为什么一定要选一个?』
孩子的两全期待,也正说明着何以结为连理的夫妻,
非到不得已的关口,绝不会轻言离异的塬因。
离婚,本身就是一种伤害,
无论事后做了多么健全且完善的亡羊补牢措施,
都已然与孩子主观的成长愿望相互悖离。
台湾人常喜欢说『劝和不劝离』,
与其说是一种来自于传统道德规约的乡愿,
我宁认为其是一种立基在希冀家庭完好如初的奢求。
然而,这个『完好如初』四个字背后,所需要付出的代价,是何等鉅大的。
过去奠基在家庭观念的束缚也好、牵引也罢,
驱使者夫妻间纵然早已形同陌路,
或也必须为了圆满的理由,含泪继续吞下去。
然而,如今随着时代变迁,个人意识的高涨,
连理之间没有了誓约紧箍的观念,
也不再觉得为了孩子而牺牲自我是有意义的,
于是乎,当双方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起了衝突,相互妥协不再会是唯一选项,
更多的,是希冀自由翱翔的想望,
对于跳脱出婚姻窠臼的诱因,也就显得异常强大,
纵然需要对簿公堂,似乎也在所不惜。
(相信近来若有看过韩片『82年生的金智英』,就会心有所感。)
『对簿公堂』是甚么样的概念?
表面上是一种将婚姻生活透明化、公开审视的场域,
但实际上,立基在感情世界的二叁事,又岂止是表象上所显露的那般肤浅呢?
电影中的律师说得极佳『离婚官司会让您从好人变成极恶之徒』,
端看着剧中男女主角两造在法庭上的攻防,
律师作为代理人在庭上相互攻讦、毫不留情,
但夫妻却在对方遭受严厉抨击的情况下,
多少还希冀为他方求其圆满,认为说词太过偏颇,
却没意识到所处乃零和的法庭战场,在在显露着彼此仍然有爱的讯息。
当爱情需要走上法庭,是悲哀的,
毕竟爱一个人从来都不需要向他人诉说,那是一种私密且独佔的情愫。
许多影评人在观后感中,
大推『我永远都不会停止爱他,儘管爱已经没有意义…』,
或觉得当彼此形同陌路,说爱也是一种枉然,透露着满满的惆怅感。
然而,我个人认为,爱情或许会因着生命的消磨而黯淡,但却从不曾消逝,
纵然分手离异,纵然斯人不再,回想起那初相识的感动,
那顷刻间的爱,是真实存在的。陌然相爱,
因为爱早已留存于心底,无关乎彼此是否再有交集。